莆田港務集團組織開展《政務處分法》宣講活動
8月中旬,莆田港務集團紀委認真組織開展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宣講活動,實現(xiàn)集團本部及權屬單位公職人員宣講的全覆蓋,把交通集團紀委開展《政務處分法》宣講活動的通知要求落到實處。 8月11日,公司領導班子成員、各部門負責人、權屬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近40人,參加交通集團紀委組織開展的《政務處分法》視頻宣講學習。8月18日上午,由集團黨委委員、紀委書記吳曉蘭作宣講,在秀嶼港口公司會議室組織開展了《政務處分法》基層集中宣講活動,近70名權屬企業(yè)公職人員參加學習。 宣講活動介紹了《政務處分法》的出臺背景和重大意義,系統(tǒng)解讀了《政務處分法》7章68條款的主要內容,并就貫徹執(zhí)行《政務處分法》提出了具體要求。報告以案釋法,理論性和實踐性很強,對認真把握、領會《政務處分法》的新精神、新要求,教育引導公職人員依法秉公用權,加強對公職人員的日常教育、管理、監(jiān)督,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。 |